2018年11月,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县及县以下基层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要适应农业、工贸、休闲等专业化村庄发展趋势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抓紧在一定人口规模的中心村建设村级基层社,广泛吸纳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林权、经营设施等出资入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紧密利益联结,实现农民参与、农民出资、农民受益,到2022年,全系统要建成1万家村级社。总社六届七次理事会报告中也提出:因地制宜推广安徽等地将基层社建在村上的做法,推动基层社建设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实现强村固基、富民兴社。
为支持基层组织建设,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2013年,总社设立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截至目前,基层组织发展专项基金已累计投入8000万元,支持基层社升级改造提升项目。下一批专项资金的使用将重点向村级基层社倾斜。对于组织变革的成效,重点要在与农民利益联结是否紧密、市场化运作是否高效、为农服务成效是否凸显3个标准进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