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供销合作社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基层供销合作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2018年,全系统完成商品销售总额83.3亿元,同比增长9.2%。
近年来,赤峰市社积极探索建立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管理权限,加快社有企业改革步伐,制定了《赤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人事管理制度》和《赤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企业人事管理办法》。
赤峰市供销合作社强化社有资本运营。加快社有企业改革步伐,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内部管理制度改革。成立赤峰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注册成立赤峰社联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初步建立起“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赤峰社联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直属企业”的运行机制。制定了《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会计核算管理办法》和《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为社有资产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全系统社有资产数据信息库,对全系统社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