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储户存在银行里的定期存款,到期后却不翼而飞了,既没有短信提示,也没有电话告知,银行卡还在手里,钱却没有了。
经过调查发现,存款消失的储户都有一个共同特点,他们都办理过贴息存款,存款人除了能拿到银行定期存款的固定利息外,还能拿到一笔额外的利息。该银行的涉案分理处主任,协助不法分子,伪造盖有银行公章的保证书,宣称可提供一次性贴息存款利息,让储户来到指定窗口存款,并趁储户不备,打开转账界面要求储户多次输入取款密码,并让授权人授权将存款转入到其同伙人账户。
2014年以来,已有浙江、河南、四川等地发生存款丢失案件。这反映出银行内部风险监管出现了漏洞,致使银行内部人员通过假公章、假公文,将储户的钱转移到其他账户中进行分赃。
此类案件的发生,给银行的内部风险监管敲响了警钟。为了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银行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提高思想认识,重视案件防控。银行应该从各类银行案件中吸取经验教训,提高对案件风险危害性和治理的认识程度,对上级单位下传的案件治理文件,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举一反三,彻查相关风险,认真进行整改,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
健全制度流程,提高制度执行力。完善银行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对已制定出来的相关风险管控制度,要仔细审查是否存在没有覆盖的风险点,及时进行修改。制度制定出来后,要求每一位员工要认真学习,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不能够有章不循,出现人情大于制度的违规操作现象,并要加大制度落实的执行力。
深入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揭示案件风险。业务监管部门,应该严格按照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定期对各个营业网点进行稽核检查,对于存在的风险,要及时揭示,要求网点认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的情况,要继续跟进,不能出现同样的问题。
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建立科学选人机制。加强对员工相关规章制度、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和风险防范知识的培训力度,尤其是法律法规教育。要让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不要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与不法分子勾结,走向犯罪道路。在选人用人上,要有客观、公正的考评机制,尤其是重要岗位人员,要定期考核测评,不能任人唯亲,重关系而轻品行,安排一些品行不端的人到重要岗位,埋下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