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2月2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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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要爱“农” 为农服务是宗旨

□ 山东省巨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田忠华

 

    农村金融遍布城乡已成事实,有着几十年发展史的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农业银行还有成立不久的邮政储蓄银行,都在农村占有一席之地。但从各省市金融支农生产统计资料数据显示,对信贷支农工作中支农比例、贡献最大的仍然是农村信用社。有些金融机构身在农村,资金却支持了非农业生产,这正是形成农业生产融资难、融资贵的症结。

    造成银行信贷资金“不垂爱”支农大概有两个原因:一是“三农”生产资金需求额度小、资金过于分散、不易于管理,在信贷资金管理上要增加许多管理成本,投资多倍的人力与财力。二是涉农类贷款没有足够的抵押、质押物,没有无形资产显赫身份的人作保证,相对信贷资金风险就会加大;银行以效益为中心,资金安全保证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加强了银行审慎经营的经营原则,影响着银行投放支农信贷资金的积极性。

    笔者认为,解决金融不爱涉“农”的问题须从三个方面入手:

    要根除银行“恐惧症”。政府职能部门利用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权证的核发,尽快成立农村土地使用权、涉农房屋交易所,加快农户房屋与土地使用权的变现能力,尽快找出两项权利及涉农财产变现的途径。同时利用农村的重要地位,提高农村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提高农村、农民的社会地位。

    为进一步调动银行支农的积极性,应解除涉农信贷资金时效性的法律界限,还原银行与借款人合同长期有效,规避农业生产周期长、变现速度慢等弊端,消除银行信贷支农工作中的“恐惧症”。

    建立完整的信用体系。政府要会同银行利用“黑名单”制度和公布的“老赖”黑名单,做好宣传发动,倡导诚信观念,树立良好信贷投放、履约还款的风气;积极推广信用村、信用户、信用乡镇的做法,让守信者享受利率优惠,将实惠落实到实处,达到信用环境传帮带的目的,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开发姓“农”的金融产品。受文化、环境的影响,农民文化素质低,专业术语接受能力差是客观存在的。要全面推广适合农民的金融产品,在产品推广、宣传时,要用广大农民看得懂、便于理解的大众语言,通过接地气的方式,接近百姓,只有这样金融才能真正为农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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