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的业务规模稳居省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之首,凝聚了历届四川农信人共同依法经营、从严治社的成果。笔者认为,进一步推动依法经营、从严治社应从以下几方面实施工作。
要依法经营,从严治社,就要顶层设计科学。在现实经营管理中,有的管理者重果不重因,要么偏重于过程,要么偏重于结果,较为忽视顶层设计。加之法律法规对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决策失误后,往往会造成系统性风险,直至演变为经济问题、社会问题,甚至政治问题。
要依法经营,从严治社,就要转变管理模式。目前,有的经营单位,以业务经营目标完成挂帅,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西医模式。重经营,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重当前,轻长远;重完成,轻真实;重自身效益,轻社会效益,这些都严重制约着农用社的可持续发展。用中医的整体、平衡、阴阳观去谋划农信社的经营思路、管理理念、营销宣传、维护客户、拓展客户,就不会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而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要依法经营,从严治社,就要全员知法守法。知法是守法的前提。在有的经营单位,了解新规章制度的管理人员较少,参与实际操作的人员更新知识慢。为解决这一问题,农信社应编写各岗位的教材,以操作程序为主线,以涉及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监管约束为珠子,把它们有机地串联在一起,不断修订完善;经常开展5天至3个月内的短期培训,以1周时间的短期培训为主,对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给予学习费用的报销,不合格人员的费用自理,实施持证上岗,把知法落到实处。
要依法经营,从严治社,就要干群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是农信社依法经营的重要保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权不任性,履职必作为”“阳光政务”“一岗双责”等是时代的最强音,各级领导应带头知法守法,对领导违规与员工违规一视同仁,不搞特殊,由能人治社向依法治社过渡,逐步形成风清气正、上下同心、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要依法经营,从严治社,就要违法必查必究。目前,责任人的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其中,直接责任,遇违规行为标准易于掌握和操作;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遇违规行为标准较难掌握和操作。显然,执行制度需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形成执法必严,违规必查必究,逐步形成干部员工自觉维护制度、执行制度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