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建设3年规划的最后一年。据悉,截至3月底,河北已累计向校舍安全工程投入资金近130亿元,开工面积达1339.18万平方米。河北省政府要求,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不得用于还债,更不能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款,不能因资金拨付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
河北位于地震多发区,地质条件复杂,雪灾、水灾、火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都有可能导致校舍或相关附属设施损毁、倒塌,造成人员伤亡。校舍安全工程是一项“等不起”的工程,刻不容缓。然而,一些地方工程进度较慢,开工率和竣工率明显落后,资金投入与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地方存在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在工程实施中存在重抗震设防、轻综合防灾,重新建重建、轻加固改造的倾向。
今年,河北将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和对困难市县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并将土地出让收入扣除规定支出后,按余额的10%足额计提教育资金,重点支持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且人口稠密地区校舍的改建,主要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河北省要求,能加固改造的校舍一般不要拆除重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所有D级危房和其他不能安全使用的校舍则必须停用,停用后需要重建的应当重建,并由当地政府负责为学生安排其他安全适宜的学习用房。在工程施工中,不仅要重视主体校舍安全达标,也要注重学校围墙、厕所等附属设施安全;不仅要确保建成校舍的质量安全,也要保证建设过程的安全,坚决杜绝附属设施倒塌或施工过程管理不规范导致的师生伤亡事故。
(稿件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