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何“激励员工”方面,更多的企业老总想到的首先是“物质激励”,即你能做出多大的业绩,企业就给予你相应的回报。
从制度层面来讲,这种“高业绩、高奖励,个人付出与回报相匹配”的结果式管理正是我们一直在追求的管理效果。但毕竟管理不是一门可以计算得清清楚楚的数学。
西方心理学家奥格登曾进行了一项警觉实验,通过记录测试者对光强度变化的辨别能力以测定其警觉性。测试者被分为4个组:
A组:控制组,不施加任何激励,只是一般地告知实验的要求与操作方法;
B组:挑选组,该组的人被告知,他们是经过挑选的,觉察能力最强,理应错误最少;
C组:竞赛组,他们得知要以误差数量评定小组优劣与名次;
D组:奖惩组,每出现一次错误就罚款,每次反应无误就发少许奖金。
但心理学家的实验结果却出乎意料:经测试,B组警觉性最强。
B组的人受到了良好的信任,受到了积极正面的心理暗示,结果他们比那些希望胜出、害怕受罚或希望获奖的人表现得更加出色。由此可见,单凭业绩、奖优罚劣与业绩排名、末位淘汰并不能很好地激励员工发挥潜力,而给予员工必要的信任、鼓励,却可以收获更好的效果。
信任,对于员工而言,是一种最好的激励;而对于管理者而言,则代表一种能力。
首先是敢授权的能力。有许多企业管理者,事无巨细,必亲历亲为,其实正是对下属不信任的一种表现。因为不信任,所以不敢授权,结果不仅自己大为伤神,还极大地挫伤了下属的积极性。如此一来,忙者愈忙,闲的更闲,在企业高层之内就首先形成了一个“人不能尽其事”的怪圈。
其次要有包容他人的胸怀。经常会听到管理者抱怨:“不是我不信任他,只是……”言外之意,都是员工不称心、不争气。但反过来想一想,自己对员工的要求是否有些苛求?因为越是有能力的人,往往越是有一些与普通人不太一致的个性。管理者的责任不是发现员工的缺点,而是发现他们各自的优点,并帮助他们扬其长避其短。所以包容至少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包容员工个性,二是要允许员工在尝试的过程中犯错。 (李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