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年的“两会”又如期而至,从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内容来看,2011年,我国农村金融的改革之路,将一如既往地向前推进。
今年,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总体目标是:在历年“支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发展的发展理念。然而,在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既要强调多元化发展趋势,又要兼顾金融资源统筹平衡,对于一边运用商业化模式运营,一边全力“支农”的农村金融机构而言实属不易。
关键词:政策性金融
2011年,我国的政策性金融将继续为“三农”发展发力。由于“三农”行业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一直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而农村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也属于弱势群体。以弱势群体支持弱势行业,显然会出现力不从心。这时,国家的政策性金融便显得尤为重要。《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大政策性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这又是一个重要的“支农”信号,意味着国家需要从货币、财政等方面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不断引导涉农信贷量增长。对此,《报告》中也有具体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涉农信贷投放,确保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低于上年。”
参照国外一些“支农”法规,明确规定所有金融机构在某地吸储后,被要求直接反哺当地农业,以此防止资金流失。而我国目前尚未出现此类法规,但已经开始尝试“多奖少罚”的做法,即要求“支农”机构不只限于传统意义上的法人金融机构,如农信社,而是扩大到所有金融机构,对于发放涉农信贷量较高的金融机构实行金融补贴,反之则采取处罚。从而引导金融机构的资金“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
目前,农业保险在我国发展还比较滞后,处于初级状态:覆盖范围小,品种类型偏少,总量有限,资金、机制还尚在探索中。但在今年的《报告》中得到了具体细化:“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说明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农业保险将在农村金融领域得到重视与发展。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
今年的《报告》中,虽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叙述不多,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如今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不是很理想的现状下,小额贷款公司却发展势头良好。不但发展速度快,而且对于解决中小企业及农户融资难的情况起到一定缓解作用。但鉴于印度已经出现的小额信贷危机,我国也应该吸取教训。一方面应继续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一方面还应尽早制定相应法规政策,规范小额信贷市场。防止个别小额贷款公司利率定价过高、非法吸储等损害农村金融市场的行为出现。
基于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尚缺少国家政策支持,如何均衡发展、更好地扶持弱势群体还有待进一步考量。因而在《报告》中就此问题指明方向,“继续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加快培育农村新型金融机构。”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
在早前公布的“十二五规划”中,利率市场化作为重要的利率定价手段,已被列入今后金融市场发展纲要中。《报告》中也提到了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而利率市场化的实行,势必会缩小存贷差,增强金融市场竞争氛围。但利率放开还不会太快,只有资金足、管理水平高的金融机构,才有能力自主定价。因此,自主定价对于金融机构的管理能力也提出新的挑战。此外,利率市场化可利用利率差防止坏账形成、解决信贷风险。
关键词:金融监管
最后,对于金融监管,《报告》中做了进一步要求,“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金融监管的首要宗旨便是有效,根本目标在于促使“三农”、中小企业发展。监管措施的实施方式应当依各金融机构具体情况而定,将审慎与非审慎、中央与地方监管措施协调统一,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当方式对其运营业务进行监管,避免实行统一的监管措施,从而使监管措施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