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你玩”、“蒜你狠”、“姜你军”、“苹什么” ……去年农产品中出现的一连串“涨”系列,让消费者的荷包损失不小。然而,去年以来菜价上涨过程中,市民多掏的钱并没有流入农民的口袋,这其中,和炒作资本进入“三农”领域不无关系。
资本在各个领域进行炒作而获取高额利润是现代经济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于促进资本和资源的流动及有效配置或许可起到某种积极作用,但这种形式的资本活动对于经济社会稳定性所起到的负面效果也不容忽视。
就当前我国的发展状况而言,农业和农村是最弱势的领域,农民无疑是弱势群体,如果资本炒作进入“三农”领域,那么“三农”很难承受资本炒作所带来的不稳定性和风险性。“三农”极有可能成为“利益受损者”。
“此次通货膨胀,农产品价格迅速高涨,固然有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但游资进入农产品市场对部分农产品进行炒作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农民在农产品价格上涨过程中,受益有限,而真正的获利者是那些资本炒作者。在农产品价格由市场供需决定的过程中,在某种程度上,农民已经处于信息获取相对弱势的地位。如果再引入资本炒作的话,农产品价格将由炒作各方决定,农民更加处于信息缺失的地位,必然使得农民整体上成为利益受损者。”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天津市委会专职副主委王玉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此外,王玉佩委员还表示,在加速城镇化的过程中,农民所拥有的农村土地承包权,也往往会成为炒作资本意图炒作的标的物。“由于相当比例的农民很难经受短期利益的诱惑,或难以对长期利益进行权衡,很容易落入资本炒作者的圈套,以很低廉的价格(相比其目前的农业收入可能是较高的收益,但相比其整个人生所需是极其低廉的)转让给资本炒作者,之前所进行的‘林权改革’试点就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土地承包权是农民最具增值保值的资源,也是农民主要的社会保障,一旦把炒作资本引入农村土地领域,就极容易被‘资本高收益’的美丽谎言所掠夺。”他分析道。
针对上述问题,王玉佩对限制炒作性资本进入“三农”领域提出了建议:“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对于炒作农产品的行为应作出严格的数量化的界定,对于被界定为炒作的行为作出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并作出从严处罚的规定。对于基本农产品(粮油、肉蛋、蔬菜等),应作出更加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和处罚规定。”
同时,他还建议,立法部门或拥有司法解释权的部门,应作出规定:大量囤积某一重要农产品或大量非实质性交易合约,而形成影响市场价格的行为,其获利不受法律保护。造成市场动荡的,其资金及获利得以没收,并根据其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此外,王玉佩提出,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应禁止任何形式的炒作性资本进入,“应规定:凡无实际耕种行为的合约、其土地增值,不受法律保护;农地承包权流转过程中,制度上一定要保障农民对于‘土地承包权’的长久受益权;不能保证原始农地承包家庭获得长期稳定收益的流转合同得以取消,土地使用权归还原始承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