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例有这样一个数字:3.1∶l,从这组数字中我们可以看出3个农民的消费支出才相当于1个城市居民的消费支出。“由于增收困难,农民总是为未来多做打算,有了钱也尽可能多储蓄,以备将来不时之需,由此制约了现期消费需求。”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民盟宁夏区委会主委安纯人对这组数字表示并不乐观。他告诉记者:在扩大内需的一揽子计划中,既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工业品下乡、鼓励农民消费,也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支持农产品进城、增加农民收入。
也就是说:既要工业品下乡,更要农产品进城,而后者起到决定性的因素。
但是,目前的现状是:农业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左右,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这些年来,国家在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落后、流通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依然存在,“卖难”在一些地方还相当突出,除了需求因素外,主要还是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畅通。
“这样的环境严重制约了农产品的流通和农民增收”
安纯人认为,农产品市场交易设施落后、税费负担重是影响农产品流通的重要因素。批发市场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承担着70%以上的流通量。目前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有4300多家,但普遍规模较小、交易设施简陋落后。据有关部门调查,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面积中有36.7%是露天市场,另有43.9%在简易大棚交易,50%左右没有仓储设备。拥有完整的质量追溯、检验检测、活禽宰杀、废弃物处理、冷链物流系统的批发市场不足2.5%。同时,批发市场要缴纳的税费多达10余种,税费支出占到运营总成本的1/4,加上水电、检测、垃圾污水处理费等等,负担十分沉重。这极大地增加了农产品流通成本,影响到农产品流通效率、价格和质量。
“这样的环境严重制约了农产品的流通和农民增收”,安纯人介绍说,目前42%的农户是自己销售农产品,45%的农户是将产品卖给个体商贩,只有2.7%的农户是通过订单销售。农民生产规模小,销售分散,价格谈判能力弱,往往只能被动接受经销商提出的价格。农村个体商户是流通主体,但他们与农民之间没有长期的合同关系,丰收时压级压价,欠收时哄抬价格,放大市场波动。同时,个体商贩分散、规模小,也往往使农产品的流通费用过高,价格竞争力下降。
安纯人给记者算了这么一笔账:农民生产一斤蔬菜(西红柿、尖椒、油菜三种平均)的成本为0.86元,出售价格为l.02元,农民获利0.16元。而一斤蔬菜发生的流通费用为1.16元,超市零售价格为4.17元,流通环节获利1.99元。流通环节多、流通成本高,既影响农民增收,也制约居民消费,这个问题不可小觑。
“大力扶持‘农超对接’这样的经营模式”
农业能否增效,需要市场来检验;农民能否增收,需要销售来实现。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扶持农产品流通的措施,但与推动“工业品下乡”的力度和解决农产品“卖难”的要求相比,支持“农产品进城”的力度还显得不够。安纯人建议要把农产品流通网络纳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规划。农产品流通网络与农村水利、电网、道路一样,属于公益性基础设施,政府应当承担起重要职责。他建议以扩大内需为契机,将农产品流通网络纳入国家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进行统筹安排,制定建设规划,落实建设资金,重点加强市场体系、仓储、冷链、物流配送和检测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
其次,进一步扩大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覆盖面。近年来,国家实施了“双百市场工程”,对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取得了“兴一个市场,富一方农民,带一批产业,活一方经济”的良好效果,但总体上看,政府投入少,改造覆盖面小。建议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批发市场的改造升级,重点向产地批发市场倾斜,将改造覆盖面扩大到20%,力争用5年时间,对全部批发市场实施改造。同时,加快集贸市场的改造步伐。批发市场冷链系统、质量追溯、环保节能、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及地方财政要给予扶持,检验检测费用由地方财政负担。
安纯人激动地说:“要大力扶持‘农超对接’这样的经营模式。”近年来,一些地方探索的“超市+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的经营模式,在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可以说是农民得益、超市赢利、居民受惠。如安徽百大合家福超市从金色大地蔬菜基地直接采购芹菜,农民销售价格提高了5%,超市采购价则下降了20%。但一些地方和企业也反映,“农超对接”试点中存在着企业和合作社投入能力弱、农民对接能力不强、优惠政策难以落实等问题。所以安纯人建议对“农超对接”的超市和龙头企业(合作社)在物流设施建设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在金融、税收、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特别是针对农产品进超市增值税抵扣困难问题,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具体措施,简化计税办法,真正让利于农民、让利于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