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保持县级联社法人地位稳定,发挥为农民服务主力军作用。农村信用社在向股份制改革目标迈进、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进程中,笔者认为推行扁平化经营,是保持县级联社法人地位稳定的必然选择,也是积蓄能量,给力改革的当务之急。
推行“扁平化”改革,使县联社由管理服务型向经营管理型转变,缩短管理半径,直面市场主体。
首先,县级联社要更新理念。打造“市场经营中心、利润创造中心、风险防控中心、内部管理中心”,做到“五统三放”,即:统一人员调配,统一财产管理,统一财务核算,统一资金调度,统一制度建设;放宽思路、放开手脚、放权经营,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和经营范围内对有关业务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及关键业务岗位进行授权,让大家按照授权去经营、去管理、去创造利润。
其次,县级联社要重新划分职责和定位。做到“三个增强,三个到位”。一要增强对下管理能力,风险控制到位。二要增强对大客户、优质客户、重点客户的经营能力,业务营销到位。三要提高服务意识,增强对下服务能力,后勤保障到位。
第三,县级联社要建立配套机制。要建立健全新的选人用人机制,使人力资源在动态中加深对岗位职责、工作要求的认识,自我加压,负重前行,形成“能力决定岗位,有为才能有位”的共识;要建立利益分配机制,增强直接经营力度和市场把握能力,对重点市场的介入程度和对绩优客户直接经营、服务力度要加强、加大。要把分散的利益变为整体共同的利益,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监督检查体系;要建立严格责任约束机制,通过增强岗位职责,增加工作透明度,明确目标任务,量化、细化职责,对履职情况严格考核,加大绩效挂钩,激励约束等措施,切实防范和化解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合规稳健经营,促进业务快速发展,积极推进改革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