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2月22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吸取屯兰教训 防范瓦斯事故
——山西屯兰矿“2·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剖析

  2009年2月22日2时20分,山西省焦煤集团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屯兰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114人受伤(其中5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386.94万元。

  屯兰矿隶属于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集团。山西焦煤集团成立于2001年10月,是山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下辖西山煤电集团、汾西矿业集团、霍州煤电集团等子(分)公司。西山煤电集团前身为西山矿务局,成立于1956年1月1日,于1998年1月改制为西山煤电集团。

  屯兰矿于1988年10月开工建设,2002年正式投产,设计生产能力为40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为500万吨/年。矿井含可采煤层13层,现开采上组的2#、3#煤层和下组的8#煤层。该矿持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均在有效期内。

  该矿属高瓦斯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256.43m3/分钟,相对瓦斯涌出量33.58 m3/t;煤尘有爆炸性,属易自燃煤层。安装有KJ-90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地面建有瓦斯抽采泵站,抽放量为110~140m3/分钟。

  该矿采用斜井—立井多水平综合开拓方式。事故前井下有南四盘区等5个生产区域,采用分区抽出式通风,六个进风井总进风量为38504m3/分钟,四个回风井总回风量38730m3/分钟。

  事故发生在南四盘区12403综采工作面区域,该工作面开采2#、3#煤层,煤层厚度4.26m,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一次采全高,工作面长181m,走向长2001m,已回采1330m,巷道为锚网支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37.77 m3/分钟,相对瓦斯涌出量10.15m3/吨。

  该工作面皮带巷、轨道巷进风,回风巷回风。2009年2月5日在1号联络巷安装两部2×30kw局部通风机和4台风机开关, 向工作面回风巷14号联络巷密闭施工处供风。

  一、事故发生和抢险救援经过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09年2月22日事故当班井下作业人员共有436人,其中事故区域南四盘区96人。2时20分,屯兰矿调度室发现井下瓦斯监控系统信号中断,随即查找原因。2时23分,调度员赵建湘接到梁庄风机房任美忠汇报:梁庄风机房的防爆门被吹掉。赵建湘立即向矿井主值班、矿党委书记常俊杰和矿长尹根成等汇报。矿长尹根成在接到电话时指示立即切断南四盘区的动力电源,并下令撤出南四盘区所有工作人员到地面,积极组织自救。

  (二)事故抢险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屯兰矿立即启动了应急救援预案。2时28分,切断全矿井下所有动力电源,命令井下所有人员全部撤到地面,并清点人数,成立了抢险救灾指挥部,上报了事故情况。3时16分,西山煤电救护大队值班调度接到西山煤电集团总调度室命令,西山煤电救护大队后山中队2个小队立即出动,3时20分救护队员到达事故矿井,立即下井侦察救人。抢险救灾指挥部又迅速从西山、汾西、霍州、阳泉调集4支矿山救护大队共18个小队、224名救护队员到现场救援。

  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至22日19时共救出遇险人员358人,至27日13时30分找到最后1名遇难人员遗体,抢险救援工作基本结束。事故共造成78人遇难、114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集团妥善安抚遇难人员家属,善后处理工作平稳、有序。

  二、事故原因剖析

  (一)直接原因

  屯兰矿南四盘区12403工作面1号联络巷微风,瓦斯局部积聚达到爆炸界限;联络巷内的电气开关失爆,产生火花,引爆瓦斯;爆炸破坏了回风巷内的瓦斯抽放管路,管路内瓦斯参与爆炸。

  (二)间接原因

  事故发生单位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作业规程的问题。

  1.该矿违反《12403工作面作业规程》“局部通风机安放在轨道巷中”的规定,将局部通风机安放在1号联络巷中,由于联络巷微风,导致瓦斯积聚;1号联络巷瓦斯漏检;机电设备管理不力,致使1号联络巷内局部通风机电气开关失爆;该矿在隐患排查中,未查出局部通风机安放位置与作业规程不符的问题。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一通三防”、机电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未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致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对屯兰矿安全监管不力,未及时发现和纠正屯兰矿存在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作业规程问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力,队伍管理及安全教育培训存在薄弱环节,落实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漏洞,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

  2.有关单位对山西焦煤集团“一通三防”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其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不力;对西山煤电集团“一通三防”工作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察不到位;对屯兰矿存在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作业规程问题失察。

  三、专家点评

  (一)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煤矿企业要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及时维护通风设施,严禁不合理串联通风,进一步明确对专用排瓦斯巷(尾巷)、回风巷的界定及适用条件,不能把回风巷作为尾巷、专用排瓦斯巷。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严禁循环风。

  (二)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煤矿企业要加强机电设备安装、使用、检修、维护等工作,井下使用的机电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及时淘汰老化的机电设备。机电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专业电气维修工进行,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机电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三)全面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煤矿企业要把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大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积极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在开展质量标准化的过程中,煤矿企业要从实际出发,不搞花架子,把功夫下到更新工艺设备和加强细节管理上。加大对职工安全教育的力度,组织工人认真学习作业规程,并严格按规程施工作业。

  (四)全面加强瓦斯治理工作。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紧紧抓住采掘布局、通风系统、瓦斯抽采、安全监控、现场管理五个重点环节,健全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要确保采掘工作面风量充足、系统稳定,对于高瓦斯采掘工作面在瓦斯治理上要坚持源头治理、抽采达标。对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有关部门要把抽采达标作为生产能力核定的条件。

  (五)加强技术管理和业务检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科研院所专家和煤矿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等力量对国有重点煤矿进行隐患排查,解决煤矿技术难题。煤矿企业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强化现场管理。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采掘接替工作,充实技术力量,加强对矿井开拓部署、采区设计、巷道布置及采掘接续等方面的管理。要确保采掘工作面风量充足、系统稳定,防止多面、多头不合理集中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监管监察,监督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认真排查、治理隐患,不断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李  杨

3上一篇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