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增强防范和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能力,内蒙古计划在今后两年内依托公安消防、卫生防疫、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多种应急救援队伍。
据了解,内蒙古首先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建设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其中,依托地方特勤消防中队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执勤人员不少于45人,依托普通消防中队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执勤人员不少于30人。
为确保人员齐整,内蒙古特别规定,地方公安消防人员不足时,可以从当地政府调剂事业编制或招聘合同制消防员补充。
除了公安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内蒙古还将依托水利、林业、卫生防疫等部门,整合防汛抗旱、森林草原、气象和地质灾害、矿山、危险化学品、卫生防疫、公共失业保障等社会力量,组建专业型应急救援队伍。
此外,在聘请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的专家提供技术支持的基础上,内蒙古也将依托基层民兵、预备役人员、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具备相关救援专业知识人员,建立地方义务应急救援队伍,并依托共青团以及各类志愿者组织,组建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
(信息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