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巡店时,我发现一名收银员在收到顾客的百元大钞时,没有按公司的规定将大钞直接投入大钞箱(大钞箱固定在收银台下,只有当班主管在收银员本人的陪同下用专用钥匙才能开启,平时只能向里投币而无法取出)。
公司明文规定:收银员不得将百元大钞放在电子收银机的收银抽屉上,应投入大钞箱,50元的大钞放在收银抽屉上不得多于五张(备顾客抄零),其余也一律入大钞箱。该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现金安全、减轻收银员个人压力。
进一步检查发现收银抽屉上已经有20多张百元大钞未入大钞箱。于是请收银员将大钞悉数投入大钞箱,询问其为何违规操作,其回答要放着换零钞。
为了不影响收银员的正常工作,我直接向当班主管说明此事,请他现在不要去指责收银员而是将此事向店长汇报。请店长严格执行公司收银制度,找零问题由当班主管予以解决。
时隔几天后,在同一家门店仍然发现大钞未入大钞箱的现象,问上次的那位主管,主管说上次当时工作忙把我交待的转告店长的事忘了。
门店收银操作违规,门店主管、店长们能视而不见;主管在接到公司高层针对门店工作缺失作出的指示竞未作任何笔记而导致忘记。在随后的店长例会上,我通过营运总监向各店店长通报此事,要求各店立即就收银监管工作开展自查。
时隔两周,当我询问各店检查结果时,有一店长说“我有布置这项工作,是否执行不知道。”我想起公司一再强调:开会不落实等于零,布置工作不检查等于零。一个收银作业细节的解决居然暴露出门店管理中多个方面的问题。而从该店长的回答中不难发现,收银员的不良工作习惯,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店长执行力的检验。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