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近日参加某论坛时透露,我国将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辟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减轻群众长期高额护理费用压力。 (11月8日《北京晨报》)
老龄化社会日益临近,中国这个崛起的大国,很可能面临未富先老的发展困境。面对越来越多的老人,政府确实应有充分的制度准备。养老服务补贴,是一种很必要、很新的社会保障安排。
传统的政府服务,一般有两种模式:一是政府直接提供,一是政府指定企业。比如,政府为了提供养老保障,而亲自去办养老院,或者指定几家养老机构专门提供政府保障的养老服务。这种模式带来了一些问题,最主要是质量很差:政府直接供给或垄断经营,因为缺乏成本约束,缺乏竞争压力,效率低,资源浪费;政府当老板,垄断经营,服务态度也非常差,老人得不到很好的照顾。媒体曝光过许多福利院虐待老人的丑闻,多是这类公办的养老院。
政府不直接提供养老服务,而是给老人发补贴,最大的好处就是给了老人选择的自由。可以选择在家还是去养老院,可以选择去哪家养老院,钱在老人手中,就可以用脚投票、用货币选择。而有了选择,养老机构就有了巨大的竞争压力,服务不好,老人不满意,他们就赚不到政府给的补贴。这种竞争压力会迫使社会养老机构尽可能地改善自己的服务。这样的制度安排,既给了老人充分的自由,又给了他们高质量的养老服务。
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曾提出过一种叫“教育券”的制度安排,他说政府根本无须建什么公立学校,无须直接办学校提供基本的教育服务,只要给公民发“教育券”就可以了。这些服务,社会都会提供,而且会提供更好的、更有效率的服务,政府无须事必躬亲,惟一需要做的,就是掏钱,并保障他们公平竞争。不仅教育,从监狱到治安,一切公共品在理论上都可以采取这种模式。这种观点虽显偏激,但提供了一种很有启发的思路:政府掏钱,市场办事,这是一种不错的模式。
补贴,还是直接提供服务?这几天广州以自己的经验提供了一个反面教训,取消了地铁免费服务,而改为发交通补贴。
政府出钱补贴,市场供给服务,这是真正的社会保障,而不是政府的独角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