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银监会提出的案件专项治理“三年大见成效”的目标,针对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反弹的严峻形势,笔者认为,做好案件防控工作应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格落实“六个到位”,始终保持案件防控的高压态势。
员工思想认识要到位。目前,部分基层农信社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发展、轻管理的思想倾向,没有真正认识到风险管理和案件防控是银行业经营管理的永恒主题和基础性工作,对案件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缺乏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影响了案件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为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从杜绝案件的源头出发,进一步加强员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干部员工以对组织负责、事业负责和个人负责的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切实把案件防控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自觉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渗透到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规章制度执行要到位。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已发生的各类事故案件的原因分析,“十案九违规”的现象十分突出。经过近年来的改革发展,可以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得到很大程度的健全和完善,大多数案件发生的原因不是出在制度漏洞上,而是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彻底,制度形同虚设,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起到约束作用。强化制度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是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加强管理的当务之急,也是改变内控薄弱、管理粗放状况的根本所在。
管理人员履职要到位。许多违规问题虽然大都发生在基层或普通员工身上,但追根溯源还是与各级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有着很大关系。因此,领导干部用心尽责、依法履职、自觉带头遵章守纪、严格做到恪尽职守是内控管理和案件防控的重中之重,必须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抓高层、带基层,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案件防控合力。
工作监督检查要到位。思想麻痹、作风漂浮、工作松懈、管理滞后是导致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各级管理层对各项工作必须坚持“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和一抓到底”的标准要求,突出一个“实”字,强化一个“细”字,做到实事求是,真抓实干,从大局着眼,从细节入手,扎扎实实地抓好工作督导和跟踪检查,切忌工作不深不细、监督流于形式,确保诱发案件的潜在隐患、问题漏洞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和消除。
对“九种人”排查要到位。“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对员工不良行为监控不力,对问题苗头处置不当,是导致隐患滋长直至发生案件的深刻教训。各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必须居安思危,从防范内部作案出发,严格落实干部交流、岗位轮换、强制休假、亲属回避等制度,加大对银监会确定的“九种人”的排查力度和频率,建立监控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不良倾向和问题苗头,要果断采取措施,及早查处解决,防患于未然。
责任追究要到位。对问题视而不查、查而不处、处而不究、究而不严的后果只能致使问题蔓延,最终酿成案件。因此,各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坚持从严治社、严格问责,对存在的问题绝不能遮遮掩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违规违纪责任人的处理绝不能避重就轻、姑息迁就。从小事和细处抓起,杜绝日常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加大对一般性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促使干部员工养成依法经营、合规操作的良好习惯,形成一个“不想违规、不敢违规、违规绝不放过”浓厚氛围,从而提高案件防控的自觉性和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