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的监督员都是各乡镇政府、村委会聘请的政治过硬、思想品德高尚的人员,他们为改进信用社工作和服务建言献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是,个别信用社聘请监督员却只聘不用,流于形式,使监督员失去了监督指导的作用。
对此,首先应当做到:信用社定期组织召开监督员汇报会会,听取监督员反映问题,尤其是对农信社的重要工作岗位人员违规违纪的监督举报。
其次,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监督员反映上来的问题认真核实,及时罚处,以免形成经济案件。使当事人能够及时醒悟、及时悔改,悬崖勒马,避免给信用社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负面的社会影响。
第三,鼓励监督员建言献策。信用社定期归纳汇总监督员所反映问题或所提意见和建议,再考量其价值,评选出为信用社做出了积极贡献的监督员。对获奖者要重奖并颁发认可证书,给予奖励,从而更好地鼓励监督员们继续为信用社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
最后,做好监督员的保护工作。对一些当事人出现对监督员打击报复时,要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提高认识,改变态度;对无理纠缠,影响工作秩序的,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罚直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切实保障监督员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