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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绿色引领 强化责任担当
农业部:加强农药管理 助力种植业转型升级

《中国农资》记者 汪 洋

    2017年4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77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农药管理条例》,自6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与《条例》相关的《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五个《农药管理条例》配套规章也已对外公布,自8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是我国农业领域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现代农业,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律依据。修订后的《条例》新在哪儿?有哪些重要的调整和变化?对推动农药行业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推进绿色农业将产生什么样的作用和影响?企业如何全面理解并贯彻五个配套规章中的重要内容、核心以及所起到的作用、影响?

    6月29日,农业部召开全国农药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学习贯彻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分析当前农药管理面临的新形势,部署安排加强农药管理各项工作。同日,由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植保(中国)协会联合举办的《农药管理条例》及五个配套规章农药企业培训班在京召开。农业部有关领导、专家纷纷就《条例》及五个配套规章的主要变化和主要内容进行了权威解读,并开展现场互动交流、答疑解惑活动……

    6月29日,农业部在京召开全国农药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学习贯彻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分析当前农药管理面临的新形势,部署安排加强农药管理各项工作。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在会上强调,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农药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条例》内涵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聚焦重点发力,逐项逐级抓好落实,管好农药、用好农药,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助力种植业转型升级,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现代农业作出贡献。

    会议指出,农药作为特殊生产资料,既对保障生产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又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带来新的挑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提质增效,推动农药产业转型升级,都迫切需要加强农药管理。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刻领会质量安全优先、绿色理念引领、改革创新驱动、坚持市场主导的基本立法取向,扛起《条例》赋予农业部门的管理职责,做好农药管理工作,提高准入门槛、提高集中度、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加强农药市场监管。

    会议强调,要重点在“控、压、限、移、减、管”上下功夫。控制农药企业数量,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方式,组建大型农药企业集团,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企业群体;压减登记农药产品数量,鼓励支持企业创制新药,提高农药登记的门槛,减少同质化,压低产品数量;限制使用高毒高风险农药,加快替代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应用,有序淘汰现有的高毒农药,实施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引导农药企业进入化工园区,新设立农药企业或搬迁农药原药生产企业,必须进入化工园区或工业园区;减少化学农药用量,深入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行绿色防控,加快推广高效施药机械和高效低风险农药,促进农药减量增效;强化农药市场监管,依法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严厉惩处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会议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务实创新把《条例》及配套规章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做到责任落实到位、配套措施到位、工作衔接到位、信息监管到位、宣传培训到位。会议强调,农药管理涉及多个行政审批事项,须增强法制意识和廉政风险意识,要建立责任清单,强化全程监管,强化服务意识,强化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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