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4月6日  新闻热线 010-63702122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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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铵等4项化工产品能耗限额将发布


  本报讯 日前,工信部发布了《2012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要求尽快对“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进行分解下达,限制高耗能行业盲目扩张,坚决遏制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能耗过快增长势头。

  工信部要求加强对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开展企业能源管理绩效评价,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对未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的企业,强制进行能源审计,限期整改。

  此外,有关部门将修订一批重点用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发布硫酸、纯碱、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4项化工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以及尿素、碳铵、甲醇、 PVC、二甲醚、氯甲烷5项化工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编制,修订合成氨、烧碱等能耗限额标准制定。研究制定重点产品、工序能效领跑试点实施方案,在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和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工业能效领跑试点。建立重点用能产品能效标杆制度,发布钢铁、石化、有色、建材等行业重点用能产品能效标杆企业及标杆指标,组织企业深入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加强石化、化工等10个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支持建设一批重点节水技术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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