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央确定的“基层减负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如何为基层松绑减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个行业关注的角度重点不同、采取的方法举措也不尽相同。从农商银行业务发展角度,为基层减负,应当透过现象看本质,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切实防范“制度陷阱”,提升工作质效。
认清形式主义
远离“制度怪圈”
“制度陷阱”是我国著名历史学家钱穆在通览历朝政治制度得失的基础上发现的一种制度建设怪圈。这类怪圈的演绎逻辑是如果某个制度出现了设计上的漏洞或在执行中出现了问题,人们便会制定新的制度或利用其他制度进行弥补,这就使制度越来越繁密和复杂,进而产生更多歧义、漏洞、摩擦与矛盾,导致整个制度失去效率和效力。
对于金融领域来说,受行业特有属性影响,基层员工在制度约束下审慎合规办事的要求更为严格。随着金融风险隐患的增多,管理者更趋向于通过更加严密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特别是在尽职履职的责任导向下,越来越繁密的制度规章给基层工作带来压力。“上面千把锤、下面一根钉”,很多形式主义要求,占用基层大量时间、耗费大量精力,以至一线员工普遍感到幸福感不高。分析根源,不是力量不够、人手不足,也不是制度缺位、能力缺失,根源是用形式代替了尽责和履职,用形式掩盖了风险和问题,从本质看是陷入了“制度陷阱”。细数农商银行领域“制度陷阱”表现形式,大致呈现以下特点:制度照搬照抄,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制度补丁多多,只管必要、不管可行;制度大包大揽,只看痕迹、不看实绩。
校准制度偏差
力防“制度陷阱”
为切实给基层减负增效,管理者在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过程中需力防陷入“制度陷阱”,确保制度管用、执行好用。
制度编写要确保“管用”。制度不是越多越好,而在于管不管用。要把制度当工具,更需把制度当依据。一要让制度成为依据。制度建设首先要考虑必要性和可行性,二者缺一不可。坚持“做不到的宁可不写,写上的就要管用”,高度凝练、简便易行,这样才能尽可能防止在具体实践中变形走样、破坏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取得良好的实践效果。二要让制度成为工具。制定规则不能贪大求全、毕其功于一役。如果写得洋洋洒洒,力求全面、不留死角,把亟待破解的难题淹没在大量条文中,就突出不了重点和针对性。三要让制度切实可行。制度创新要求真务实。扎紧制度笼子,决不意味着标准越高越好、笼子的眼越小越好,而应该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如果标准太高,大部分都执行不了,再完美的制度也是形同虚设。只有在制定过程中把自己摆进去,看看自己能不能做得到,这样制定出来的制度才有分寸感,才能叫“良法”。
制度修正要力防“陷阱”。制度修正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新实践的开启。制度创新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但也要避免落入“制度陷阱”。一要帮制度“打补丁”。任何一项制度都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只有将它与具体实践相结合,打好应有的“补丁”,不断与时俱进,制度才有生命力。制度修正前,必须广泛听取意见,经过充分酝酿和讨论,寻求最大公约数,使流程和职责越来越清晰。二要给制度“做减法”。管理者在修正制度的过程中不只是要增加,还要敢于持续做减法、敢于“革自己的命”,进一步简化流程,清理一切不合理的审批流程、一切不必要的登记簿,最大程度减少工作压力,努力营造程序最优、手续最简、效率最高的工作环境。三要用制度“提效能”。管理者适度“放手”不等于“甩手”,要让员工在各尽其责的同时,有机会真正走出网点、走进市场,与客户充分沟通、反映市场需求、提升营销效能,提升工作的自主权和创造力。
制度执行要提升“刚性”。制度的生命就在于执行。要让制度运行起来,不断提升制度“刚性”。一要提升制度效力。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出了偏差,会使制度的效力大打折扣。在基层实践中要坚持依规治理,任何工作以制度为纲,不以某位管理者个人意志为转移,才能真正提升制度效力。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还要重视不能用临时性讲话精神、通知要求代替制度性要求,随便打乱基层工作秩序,增加基层工作负担。二要坚持违规必究。只有让违反制度的人承担相应的后果,才能激发起员工主动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动力。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三要防止监督缺位。再小的业务失去监督,都有可能形成风险。工作中,要注重防微杜渐,前移风控端口,运用审计、检查等手段对容易出现反复的问题多打“组合拳”、多杀“回马枪”,确保监督到位。
厚植文化土壤
形成“制度文化”
良好的制度文化可以为制度的遵守和执行提供强大的内驱力,厚植文化土壤、形成制度文化是避免陷入“制度陷阱”的关键一招。
创造“人人为制度鼓与呼”的氛围。好的制度,让“坏人”都有机会变成“好人”;而坏的制度,有可能让“好人”成为“坏人”。从制度起草开始到执行,坚持公平正义,保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才能形成人人为制度鼓与呼的良好氛围。
形成“人人为制度思而行”的局面。领导干部往往都是研究制定规章制度的指导者、决策者、拍板者,更要成为制度领导者、执行者、守护者,带头把个人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让干部员工以制度为所思所行的准则,对于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意义重大。
构建“人人为制度信而为”的文化。“制度上墙”不如“干部上心”。管理层要相信基层有抓落实的执行力,强化结果导向,对照制度规章,在必要的基础材料外,着力聚焦工作的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坚决跳出“形式主义”怪圈,强化科学考核,形成人人不敢违、不想违,人人想干事、干成事的良性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