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9日,福建省福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意见》确定了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拓展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领域。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健全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强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功能,稳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二是加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基层社发展。三是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不断强化联合社职能,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四是推进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运营体系建设。进一步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关系、加强社有企业经营管理,发展壮大社有企业。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的组织领导,把供销合作社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及时帮助解决供销合作社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要依法保障供销合作社的财产权益,不得擅自降低补偿标准、缩小补偿安置范围。同时,要妥善安置好职工生活,解决好因停业停产造成的经济损失等问题。加大政策扶持力度,2017年至2019年,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统筹用于“新网工程”和“惠农工程”。县(市)财政也要相应安排并列入年度预算。妥善解决供销合作社历史遗留问题。要建立市、县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用于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市场体系建设、基层社建设和其他为农服务。要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打造供销合作社优秀人才队伍,强化供销合作社党的建设。
(闽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