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篇4 2016年3月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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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补足服务短板力促农村金融供给


 

    本报讯 近日,中国银监会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持续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通知》指出,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刻认识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切实领会新形势下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政治意义,勇于承担金融支农责任,充分发挥金融支农作用,不断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切实补足金融服务短板,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为重点,着力强化对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金融支持,找准自身定位,优化信贷结构,努力实现涉农信贷投放持续增长。

    更好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主力军作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指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引进战略认同的股东,优化股权结构,设立“三农”委员会。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开展金融业务创新先行先试。支持优质农村商业银行设立同业业务中心等专营机构,探索组建理财、信用卡等业务条线子公司,提供多元化农村金融服务。支持优质农村商业银行在所在地市范围内以及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提升服务质效。选择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风险基本化解的省份,开展省联社改革试点,强化行业服务功能,整合并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不断丰富金融服务主体,提升农村金融竞争充分性和服务满足度。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允许已投资一定数量村镇银行且所设村镇银行经营管理服务良好的商业银行,选择一家条件成熟的村镇银行作为投资管理行,提升批量化组建、集约化经营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实行“一行多县”和经济发达地区实行“一县多行”政策,持续提升村镇银行县市覆盖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发起人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加快建立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健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引导小贷公司、网贷机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加大涉农投入。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农业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培育农民增收新模式。对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以及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市民化的产业项目,着力予以支持。

    要实施精准扶贫,充分发挥金融加速脱贫能效。继续将推进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作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一项战略性工程予以重点推动。要立足“三农”需要,坚持市场导向,兼顾发展差异,积极探索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量体裁衣式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形成政策支持合力,促进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

(何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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