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助推茶叶产业健康、稳步发展,拓宽支农惠农政策渠道,贵州省凤冈县认真按照《贵州省201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县情实际,积极组织实施2015年政策性茶叶种植保险工作。
据悉,凤冈县制定出台了《2015年政策性茶叶种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全覆盖、标准适中、可持续、风险共担”的政策性茶叶种植保险制度,2015年度以“基本险”保险模式为主要实施方式,鼓励茶农投保“补充保险”。
该县明确规定,茶叶种植符合当地政府和农业部门的要求和规范标准,栽种的品种符合农业部门的规定,栽种成活3年(含)以上30年(含)以下且生长正常,凡符合条件的茶叶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统称“保险茶叶”)。投保人应将其种植的符合投保条件的茶叶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茶叶损失的,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保险金额为275元/亩。保险费率为4%,投保费为11元/亩,全部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其中,中央补贴6元/亩,省级补贴5元/亩。
据了解,凤冈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茶叶投保宣传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茶叶种植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治以及种植档案管理工作。按照理赔要求进行规范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便于为茶农办理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