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1月1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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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守党员准则 筑牢廉政防线

□ 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 邱世华

 

    近日,中央正式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认真学习,深刻思考,笔者认为,《准则》如同灯塔,为我们指明方向;《条例》好比警报,提醒我们避开风险。只有认清航向、不触暗礁,才能筑牢防线,勇往直前。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务必要牢固树起道德 “高线”,时刻守住纪律“底线”,为全面从严治党筑牢廉政“防线”。

    树立道德“高线”。修订后的《准则》,以“四个必须、八条规范”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作风,坚持正面倡导,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对党员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基本指引。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头雁”,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行举止具有强烈的“风向标”作用。在廉洁自律方面,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理应有更高的标准和更严格的自我要求,始终以《准则》为镜,每日三省吾身,照照“镜子”,放放“电影”,过过“筛子”,对照《准则》查不足,找差距。看一看自己的言行举止是否符合《准则》要求,是党性修养这顶“帽子”戴歪了,还是党员义务这条“领带”忘记打了,照一照《准则》这面“镜子”,便一目了然。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把《准则》这个道德律令刻印在心田上、落实到行动中,时时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形成自觉、养成习惯、成为常态,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守住纪律“底线”。《条例》突出党纪特色,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坚持法纪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把享乐、奢靡等“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党的纪律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对纪律心存敬畏和戒惧,坚决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摒弃不合时宜的旧思维、旧习惯、旧方式;主动适应新常态,决不能踩雷区、禁区,不断增强自身的免疫力和抵抗力;把守纪律、讲规矩的刚性约束变成内心的自觉追求,用党规党纪汇聚正能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之成为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民、心中有戒,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在具体工作中,注重抓实抓早、落细落小,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该拽耳朵的拽耳朵、该打预防针的打预防针、该治病的坚决治病;始终把握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守住底线,扭住不放,亮在明处,打到痛处,坚持纪律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无论谁踩“红线”、谁闯“雷区”,都敢于亮剑,一寸不让、一严到底、一查到底,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切实维护《条例》的严肃性、权威性,扛起管党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

    筑牢廉政“防线”。《准则》和《条例》同时颁布实施,犹如为党员干部开出了一剂强身健体的良方,打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一套组合拳。廉洁自律有了新戒尺,从严治党有了新法宝。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坚持以《准则》和《条例》为标杆和戒尺,对照纪律要求强化责任追究,使纪律从“宽、松、软”向“严、紧、硬”转变,把党规党纪深深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严防有漏网之鱼钻纪律的空子,由“破纪”滑向“破法”,从而进一步营造“不敢腐”的氛围,完善“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准则》和《条例》,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线”大境界,在严守党纪上守住“底线”敢亮剑。首先要严格约束自己,经得起组织的透视和群众的考验;其次要切实强化对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的严教严管,确保后院干净,杂草不生。同时要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管到位、带出师,努力以严的精神和实的韧劲,带出一个好班子、一支好队伍、一种好作风,从而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逐渐形成遵守纪律、捍卫纪律的良好风尚,共同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廉洁从政的“万里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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