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0月2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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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莱珉小额信贷在中国为什么没成功?

□ 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 白澄宇

 

    在国际发展领域,在尤努斯本人和乡村银行心里,孟加拉乡村银行首先是一个社会发展组织,其使命是消除贫困;其次才是一个依靠金融服务实现其目标的社会企业;再其次才是一种成功的信贷模式。

    尤努斯带伤来华参与社会企业周活动,最有价值的当属开启在深圳复制格莱珉纽约的试点。

    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教授对孟加拉小额信贷模式在国内试点的总体评价是: 微观成功,宏观不成功。延伸开来讲,还可以说是局部成功,难以推广;短期成功,难以持续。

    这是路人皆知的事实:中国不允许小额信贷机构吸储。尤努斯2006年戴着新晋的诺贝尔和平奖桂冠来京出席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年会,演讲时语出惊人:“中国只贷不存的小额信贷是瘸腿的。”这腿一直瘸到现在,甚至连累尤努斯也累坏了腰。中国小额信贷从来没有忽视这个问题,这不是想不想学的问题,是让不让学的问题,不是微观问题,不是实践者能决定的问题,是宏观问题,是制度问题。

    我一直呼吁政策和监管部门去蒙古和柬埔寨考察,那里与中国同期开展的公益小额信贷项目,如今都已经成为本国举足轻重的小额信贷银行。在小额信贷发展问题上,中国与国际的差距,不是实践者的差距,而是监管制度的差距。

    其实,专家只提到了储蓄这个关键因素,却忽视了孟加拉乡村银行另一个更加核心的精髓——非营利。孟加拉乡村银行是一家真正的“众筹银行”,800万客户是真正的股东,尤努斯及其管理团队没有股份,都是为客户打工。也正因为如此,按照孟加拉银行法,70岁的创始人尤努斯,不得再任行长职位。他离开后,与孟加拉乡村银行在法律上不再有关系。杜晓山教授也是如此,他创立了中国最早的小额信贷机构,自己在其中没有丝毫利益,退休前把那些机构转托给中和农信管理,然后带着老伴去当年插队的内蒙大草原,看蓝天白云。除了这两位“小贷之父”, 中国还有谁能做到?

    其实,我们不必要纠结孟加拉小额信贷模式是否在中国成功复制,而是要思考如何解决中国的小额信贷发展问题,孟加拉乡村银行是可以借鉴的模式之一。

    我必须再次说明,在金融家眼里,尤努斯是穷人的银行家,孟加拉乡村银行开创了一种有效的信贷模式。但在国际发展领域,在尤努斯本人和乡村银行心里,孟加拉乡村银行首先是一个社会发展组织,其使命是消除贫困;其次才是一个依靠金融服务实现其目标的社会企业;再其次才是一种成功的信贷模式。因此,GB模式是以其宗旨和服务对象为前提条件开发出来的信贷方法,脱离扶贫目标和贫困人口,GB模式就难以简单复制。孰知,孟加拉是专门为设立格莱珉银行而批准了一部专门的格莱珉银行法,这更是难以效仿的。商业金融机构可以从其信贷模式中找到启发,但无法效仿。一旦以营利为目的,都不可能成为尤努斯和格莱珉模式的学徒,这是区分真假学徒的试纸。

    与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有着同样精髓的另一种小额信贷组织已经在中国落地,那就是非营利的“储蓄互助”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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