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4月29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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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


  案件防控:从“常规稽核”到“突击替岗”

  近年来,银监会始终将金融机构案件防控作为重点监管工作。经过几年的稽核检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发案率得到明显下降,但从案件防控总体形式上看,仍需进一步加大案件的防范和治理。结合现行稽核办法,借鉴他行先进经验和做法,笔者认为“常规稽核”向“突击替岗”的转变是金融机构案件防控的重要手段。

  “常规稽核”是目前我们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常用的对营业网点违规违纪操作、案件风险隐患等揭示、预防、查处的手段和方法。因其保密性低、检查时间短、与被检查人员零距离接触,工作常常流于形式,为日后违规操作及案件风险埋下了巨大隐患。

  而“突击替岗”方法不仅具有保密性强、与被检人员无接触、边检查、边操作、投入低、效益高、准确到位的优点,而且还能及时有效暴露、揭示、预防案件风险,不断提高案件防控威慑效应。因此说它是一种十分实用且可操作性极强的案件防控稽核检查方法。

  “突击替岗”可产生“常规稽核”难以比拟的工作成效:

  第一,加大了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突击替岗”使替岗操作与现场稽核检查保持同步进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采用检验和对比的方式,揭示常规稽核检查难以发现的偏差和违规问题。

  第二,强化了案件防控的威慑力度。从一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实践中,我们发现通过“突击替岗”这种方式,使基层网点成为案件防控重点。此举不仅能大大的强化案件的威慑力度,而且使基层网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现象大幅下降,主观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业务管理操作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第三,推进了内控制度的完善力度。通过“突击替岗”制度的实施,使管理部门能及时发现基层网点内控制度建设、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不足之处和存在的漏洞,进而使之快速得到修补和完善,同时,也会让员工对各项内控制度有了更深的学习和了解,并按章办事。

  第四,大大提高了农信社全体干部员工合规操作的意识。通过“突击替岗”制度的有效实施,不仅能有效筛选出重点关注对象,而且还能及时准确地抓住案件发生的“要害”岗位,进而做到“查教结合”、“警钟长鸣”。同时,使管理和监督部门会对从业人员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业务素质做到全面掌握和监督,以便进一步遏制道德、操作等各类风险的发生,不断提高干部员工合规、按章、守法经营意识,真正将各种风险隐患从源头上消除。

(吉林省桦甸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吴振忠)


 

  处理好发展中的“五种关系”

  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面对当前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如何通过持续的改革发展,更快地提升自身整体素质和服务功能,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村金融的新要求,实现自身跨越发展,笔者认为,主要应正确处理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

  首先,处理好规模与效益的关系。规模不能简单地与效益画等号。只有在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确定存贷款规模,才会使规模成为提高经营效益的基础。因此,必须充分认识规模、效益与风险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切实转变只求规模扩张、不讲风险防范的错误观念,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经营效益。

  其次,处理好速度与质量的关系。科学的发展要求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必须有机统一,相互协调。要实现农村信用社的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彻底改变盲目追求发展速度、不注重管理和质量的现状,就必须始终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牢牢把握“稳健经营,稳步发展”的工作方针,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稳步提高发展速度。

  第三,处理好发展与管理的关系。管理是推进业务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工作中必须把发展与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既不能一味追求发展而忽视管理,也不能一味抓管理而忽视业务发展,要努力做到两者并重,在加强管理中加快发展,在加快发展中更有效地加强管理。

  第四,处理好业务创新与传统业务的关系。农村信用社必须更新观念,积极开展业务创新,拓展服务领域,开发适销对路的信贷业务和中间业务,提高农村信用社的核心竞争力。但在业务创新上,必须是在巩固和做好传统业务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要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进行创新,稳扎稳打、步步为营。

  第五,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农信社要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切实打牢发展的基础。一方面,要立足于农村信用社当前抓发展,牢牢把握业务增长的关键环节,推进业务增长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另一方面,要着眼于农村信用社的长远谋发展,确保有一个较长时期的业务高速增长,确保实现新起点上新跨越的奋斗目标。

(山东胶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逄钰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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