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4月2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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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要求临建房屋不得超过3层

  本报讯 4月18日,北京市住建委下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安全管理及建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临建房屋层数不得超过3层。

  同时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不准在临建房屋内调配油漆、稀料。食物制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和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等生产性用房应为1层。办公、宿舍等临建房屋的围护结构须使用不燃材料。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须设置在首层。临建房屋层数不得超过3层,临建房屋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平米时,其疏散楼梯的数量应不少于2部。

  四川规定高校实习学生必须购买保险

  本报讯 四川省教育厅近日下发文件,要求省内各高校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安全工作。其中规定,高校学生到实习单位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应签订书面协议,并为参加实习的学生购买保险。

  文件要求,各高校在组织学生实习时要维护学生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并明确规定: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活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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