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经过审核、公告等程序,国家统计局正式批准新修订的《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
《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是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制订、全系统统一执行的报表制度。为全面、真实、动态地反映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情况,结合推进全系统统计联网直报,近期总社对统计报表及指标体系作了较大调整和修订。统计报表由原来的7张汇总表调整为10张直报报表,增加了大中型项目建设情况和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统计指标由原来的196个增加到440个,细化了县及县以上机关、法人企业、社团组织和为农服务等基本情况统计指标。《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经批准后,作为政府统计的构成部分,相关社会单位、组织和公民必须按照《统计法》规定,接受调查并维护其执行。
(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