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焦点
探索社区银行
解读:针对银行“贷小不贷大,贷城不贷乡”的现象,2006年“两会”上有议案提出,在今后5到10年内,农村信用社应分批过渡为社区银行。社区银行具有机制灵活、贷款周期短等特点,并具有灵敏地反映和支持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的资金需求等优势。此外,社区银行在注重贷款安全的前提下,既能有效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又有助于将社会财富分配在多个“篮子”里,降低金融风险,实属改善农村金融环境的一剂“助推剂”。
2007 焦点
发展新型金融组织
解读:200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探索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新型金融组织,积极解决农村贷款难的问题。培育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是服务“三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此决定首先创新了农村金融改革思路,增强了农村金融市场活力。其次,也是对农村金融机制改革的一次尝试,有利于拓宽农村融资渠道。此外,还有利于引导民间金融的有序发展,有效控制农村金融风险。但是,要想让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长久地植根农村、服务“三农”,还需各项配套政策的扶持。
2008 焦点
农村资金“贫血”
解读:“新农村建设已经搞了好几年了,但我国大部分农村的变化并不大,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资金的有效支持。现在大家都在谈,我国银行业信贷市场的流动性过剩,实际上这种过剩只是局部的、结构性的过剩,其实从农村地区信贷状况看,农村资金非但不过剩而且是严重短缺的。现在需要做好的是,将过剩的资金引向农村,实现全国金融资源配置的平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行长郑晖指出。他认为,从现实角度考虑,如何发挥好商业金融的力量,通过金融信贷资金来缓解农村资金短缺问题,是扶持“三农”发展的关键所在。
2009 焦点
引导民间融资
解读: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困难,有利于打破我国长期以来由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垄断市场的局面,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但民间融资的意义并非仅此而已。它缓解了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困难,更为重要的是,它的存在为我国银行的运作和利率定价更加市场化、更加灵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民间融资由于具有组织分散、制度随意性强等弊病,在其规模扩大的过程中必然孕育机会主义行为并潜藏着风险。所以,需要法律、政策等对其进行规范化引导。
2010 焦点
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
解读:农村金融存在产品供给比较单一、发放的消费信贷和助学信贷额度偏小、短期贷款与许多农产品的种养业生产周期不匹配、金融服务效率低下等一系列问题,影响了扩大农村内需的力度。因此,应加快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例如,进一步发展适合扩大农村内需的农业保险、建立适合扩大农村内需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尽快制订《民间借贷管理法》或《放贷人条例》,规范民间借贷经营规模、借款投向和股东结构,明确借贷利率浮动区间、债务纠纷、风险处理的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