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安徽省合肥市供销合作社出台《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设立100万元人才建设专项奖励基金,对所属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经试用满意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500元至300元的标准,奖励所在企业,每名人才奖励期限为三年。
《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总体目标是:到“十二五”末,建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效能优先、数量充足、与市社及企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其中,本系统各类人员中研究生学历比例达到5%;本科学历比例达到30%(市供销合作社机关中层及以上干部、直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投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经营层负责人等本科学历比例达60%以上);大专学历比例达40%;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职称比例分别达到高级10%、中级40%、初级40%;各类岗位技术人员中技术等级高、中、初级技术水平所占比例分别达到10%、30%、60%。
该《意见》对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建立“四大机制”和健全“三项制度”的具体措施。“四大机制”即培养机制、选用机制、考评机制、激励机制;“三项制度”即宣传制度、报告制度、联系制度。《意见》要求:各直属企业要从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深化新形势下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把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日程,纳入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认真实施。各企业根据发展的需要,制定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具体办法和措施;要建立健全人才队伍建设“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分工责任制,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企业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每年都应专题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确保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同时,合肥市供销合作社将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列入企业领导人员年度业绩考核和党建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和奖惩。
据了解,此举是合肥市供销合作社2008年设立500万元为农服务奖励资金、2010年设立三百万支农基金后,又一个百万元奖励基金的新举措,在全省乃至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中再一次开创先河。该《意见》的出台,必将对合肥市供销合作社强劲、持续、和谐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和作用。
(黄荣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