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2月2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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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业调查违规 12家企业被亮黄牌


  (本报讯  记者  贾书哲)春节期间,家电市场促销活跃,城乡居民享受“以旧换新”政策而引发升级换代,农民享受”家电下乡”政策而引发的增购新购,促使家电安装和维修服务等活动呈现出周期性的增长,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处于高峰期。

  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副会长郭赤兵明确表示,鉴于目前部分家电企业在执行国家家电产品的“包修”政策,执行家电下乡售后服务政策,以及兑现服务承诺方面,存在着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协会正在对家电维修业6种违法违规行为展开调查。这6种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企业在执行国家家电产品“包修”政策中,混淆或有意混淆“包修”和“保修”;没有明示平板电视机“包修”期限,“包修”的主要部件名称与“包修”规定不符;企业倒闭或停产不能履行“包修”责任;家电下乡中标企业没有明示“包修”政策;没有落实7×24小时电话服务;虚假、夸大服务承诺,不兑现服务承诺。

  中国家电服务维修协会通过分批亮黄牌警示,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消费者权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向被亮黄牌的首批12家企业发了调查函,同时还向其他20余家企业发出了调查函,要求企业比对服务政策自查。 首批被亮黄牌警示的企业是大连东芝电视有限公司、东莞华强三洋电子有限公司、杰伟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瀚斯宝丽商贸(中国)有限公司、江苏新科空调器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火王燃器具有限公司、深圳市永远空调有限公司、宁波紫藤电器有限公司、杭州数源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常州豪杰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忆丰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康泉电器有限公司。 

  据悉,违法违规行为的表现形式更加具体化:混淆或有意混淆“包修”和”保修”,主要表现在产品说明书和包修凭证中,把“包修”写成“保修”,很多企业有这种情况。平板电视机企业没有明示“包修”期限,“包修”期限不以开具发票日期为准,“包修”的主要部件名称含混不清。企业虚假、夸大服务承诺,不兑现服务承诺;冒用协会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企业倒闭或停产后,不能履行“包修”和服务承诺的责任。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在落实家电下乡售后服务政策要求时,有虚假、欺骗行为,7×24小时电话服务的呼叫中心为虚设。企业不遵守国家“三包规定”,没有承担告知义务,不公示修理单位名单、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把维修网点和收费价格当作内部机密,或寻找各种借口,不公示。

  中国家电服务维修协会会同12家省市协会,已从去年11月开始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陕西11个省市和深圳、武汉2个城市对6种违法违规行为展开调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此次调查将持续到2月底,将在今年3·15消费维权日前,联合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监管,进行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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