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农村火灾形势稳中有降,但绝不能掉以轻心,农村地区依然是消防工作的“软肋”。据消防部门统计,2010年,安徽一省乡镇、农村发生火灾1574起,死17人,伤6人,直接财产损失253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10%,死亡人数下降32%,受伤人数下降60%,直接财产损失下降8%。在火灾死亡人员中,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共20人,占总数的57%,残疾、瘫痪等非健康人员共8人,占总数的23%。电气引发火灾1715起,直接财产损失2460万元,分别占总数的33%和29%,玩火引起火灾213起,占4%。(2月15日《安徽日报》)这一组组数据,再次推出一道必答题——“农村消防工作到底怎么办?”
农村消防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县、乡政府要统筹管理、协调、落实本地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发动新闻出版、民政、农业、司法、教育、文化、旅游、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方面力量,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纳入“五五”普法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建文明村镇等活动之中,将消防宣传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 ——李晓群
可以成立一支战斗力强的义务消防队,建立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将消防规划纳入整体规划,为各乡镇建立消防水池,方便义务消防队自救和现役消防队消防车取水,充分利用民兵组织配备一个消防锣加强消防宣传。特别是一些较大的村庄,可以邀请各方面的专家、技术人员,科学制定消防专项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提高全社会抵御火灾能力。 ——佚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