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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应走“三条路”

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合作银行 万 菁

  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及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均要求“尽快制定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措施,防范潜在财政风险”,将“加强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和贷款跟踪检查,加强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风险管理”作为要重点工作之一。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作为基层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也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了大量信贷支持。然而,在当前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背景下,农合金融机构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行业授信集中度高、信息不对称、操作风险等风险依然不可小视。

  那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当如何有效规避上述风险,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呢?

  第一,加强“一办法一指引”的组织落实。银监会近期出台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对于规范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具有较高的指导作用和规范效应。一是推动董事会制定落实计划和实施细则,深入推进落实,确保执行到位,并将实施细则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日常督察,对该项业务较多的机构进行高频率的现场检查。以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为手段,引导农合金融机构将“一办法一指引”变成自身的企业文化和信贷基因,并以“一条道路、两场革命”的战略转型升级为契机,争取实现信贷管理的华丽蜕变。

  第二,鼓励农合机构加强合作发放社团贷款。由于平台公司的项目性融资数额往往比较大,如果由单家农合机构承担全部授信任务,一方面单家农合机构资产规模小,另一方面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又不能超标,授信额度有限,满足不了平台公司需求,导致业务流失。有鉴于此,农信社行业管理部门应积极协调不同县级区域的农村法人机构加强之间加强合作,开展社团贷款,既保持了业务又规避了集中度风险,达到“双赢”效果。

  第三,向实体经济提供更多的信贷支持。在经济金融形势向好的背景下,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由于有政府背景,信用风险相对较低,而成为各银行机构的“香饽饽”,但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更需要银行机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加大实体经济信贷投放力度,尤其是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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