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安监局通报了甘肃新川肥料有限公司半年内发生的两起安全事故初步调查情况。2010年12月20日,甘肃新川肥料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气体中毒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事故原因是由于电气故障导致曼海姆反应炉尾气在粉碎机地坑内大量聚集,造成正在检修的人员和后续救援人员相继窒息,是一起由于管理不善、违章作业、救援组织不当所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同年8月15日,该公司硫酸钾车间制酸区,发生一起由于未落实作业许可管理、在动火作业区域内违章作业造成的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这两起生产安全事故,均是在试生产阶段发生的,务必引起各化工生产企业的高度重视。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生产再忙,安全不忘,人命关天,安全在先”,各企业尤其是试生产企业,一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放在首位,凡是未进行作业前风险分析、预防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严禁进行作业。切实做好开停车、检维修、试生产(运行)等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时的安全管理工作,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生产(运行)方案,凡是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具备试车条件的装置,一律不允许试车。同时,各企业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基层作业场所现场处置方案;要定期组织开展各层次的应急预案演练、培训和危害告知,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职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防止因应急救援组织不当而导致事故扩大。
眼下正值冬季,气候寒冷干燥,同时新春佳节将至,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的主客观等不利因素较多,各企业要根据季节特点,加强安全管理。对发现的隐患要限期整改,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处理的坚决处理,让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的春节。
(汪 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