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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中国特色小额信贷之路
对孟加拉“格莱珉小额信贷模式”和我国海南“琼中小额贷款模式”的比较研究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钟红涛

  小额信贷是满足农民资金需求的有效手段。做好小额信贷工作,事关我国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大局。本文试图通过对国际上最具代表性的“格莱珉小额信贷模式”和我国海南“琼中小额贷款模式”进行对比分析,探索出中国特色的小额信贷发展之路,以破解农民贷款难问题,促进“三农”持续发展。

  孟加拉“格莱珉模式”——

  孟加拉尤努斯教授自1983年正式创办格莱珉银行以来,至今奉行尤努斯规定的贷款原则:不用任何抵押物穷人就能申请贷款,乞丐也能借钱。目前,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在国内成立已经了1277个分行,遍及全国46620个村庄。每年发放小额贷款的规模已超过8亿美元。至今,格莱珉银行累计发放的小额贷款总量达到57.2亿美元,令639万人受益,58%的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功脱离了贫困线。在创造巨大社会效益的同时,自身还能持续盈利。成立至今,仅有3年出现亏损,而其他年份均实现盈利,贷款还款率高达98.89%。

  孟加拉国格莱珉银行推广的小额信贷是一种小额、短期的信贷方式,不需要客户提供任何担保,贷款资金直接发到贷款客户手中,手续简便易行。其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

  1.以穷人为主要贷款对象,并且主要针对无地农民。

  2.主要针对农村贫困妇女。实际上,格莱珉银行将96%的贷款发放给了贫困妇女。

  3.成立贷款中心和贷款小组。格莱珉银行规定,5位穷人组成一个贷款小组,若干个贷款小组组成一个贷款中心。小组贷款采用“2+2+1”的贷款次序,即优先贷款给5人小组中最贫穷的2人,然后贷款另外2人,最后贷给小组长。

  4.提供小额短期贷款,并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偿还贷款。借款人按照规定还清贷款以后,才有资格获取下一笔贷款。银行对借款人进行长期扶持,直至脱贫为止。

  5.贷款资金用于快速见效的生产活动,从而保证了分期还款方案的有效实施。

  6.资金来源多元化。格莱珉银行最初由政府所有,后来格莱珉银行允许贷款客户持有股份,目前格莱珉银行94%的股权由借款人持有,同时,贷款客户的存款迅速增加,促进了格莱珉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7.依靠信任和激励政策来进行风险管理。早期格莱珉银行采用小组联保的机制。2000年前后,格莱珉银行开发了所“广义化推广模式”。在新模式下的贷款小组中,各小组成员之间不再承担连带担保义务,而仅仅通过道德约束进行互相监督。

  中国海南“琼中模式”—— 

  海南省农信社自2007年以来,将“格莱珉模式”引入海南,在琼中县开展小额信贷试点。琼中农信社借鉴格莱珉小额信贷方法,成功摸索出“2万以下,不需审批,7天到位,财政贴息”的“琼中小额贷款模式”。仅一年多的时间,就向3177户农户发放小额贷款4500万元,扶持了种桑养蚕、养蜂、灵芝等多个特色产业,还款率98%以上,贷款农户人均增收四成以上。

  目前,“琼中模式”已在全省推广。到2010年8月底,小额贷款余额达37.1亿元,累放小额贷款25.4亿元,惠及41万农户。2009年,帮助农民人均增收210元,占全省农民人均增收的22%。

  “琼中模式”是在借鉴孟加拉“格莱珉模式”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探索出来的一条小额贷款新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贷款对象以妇女为主,实行5户联保。

  2、贷款额度小,即农户信用贷款额度控制在2万元以下。

  3、把贷款审批权交给农民,即首次贷款,凡自愿组成5人联保小组,贷款2万元以内的,在接受农信社培训后,7天内放款到位;对首次还款记录良好,二次贷款无需审批,申请当日放款到位。

  4、手续简单,整个贷款过程农户只需要在借款合同和借据上签2次名字即可。

  5、实行财政贴息,即对按期还款的农户由财政贴息,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贷款积极性。

  6、设置诚信保证金制度,即月息9.9%。+2.1%。诚信保证金,每月按时还息,2.1%。诚信保证金退还,还息逾期,2.1%。诚信保证金转为利息收入不再退还,从机制上培养农民的守信意识。

  7、健全机构管理和风险防范体系,从省、市(县)、乡(镇)层层设立小额信贷管理机构,加强小额信贷管理和服务;面向社会招聘大学毕业生担任小额信贷技术员;全员推行贷款风险赔偿金制度,小额信贷技术员月绩效工资的50%扣为风险赔偿金;利息不能按期收回,等额扣发全额工资,待收回后补发;建立鱼咬尾责任审核制度,实行责任和收益共担机制。

  毋庸置疑,无论是孟加拉“格莱珉模式”还是中国海南“琼中模式”,都是在致力于解决社会贫困群体脱贫致富问题积极有效的探索,都是结合本国国情创造的成功模式。根据两种模式的对比研究,就我国小额信贷发展之路,相关结论如下:

  第一,国际经验只能借鉴不能复制。海南农信社“琼中模式”作为国际小额信贷的创新模式,与“格莱珉模式”相比,吸取了其中的合理成分(如发放不需要抵押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5户联保等),同时又剔除了一些不切合中国农村实际的内容(如高利率、周期较短、频繁还款等),因而更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更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形成明显的本土化特色。

  第二,要学习尤努斯的精神和理念,不断推进小额信贷体制与机制创新。实践证明,小额信贷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不断完善,不断创新。海南农信社创造的“琼中模式”正是在借鉴“格莱珉模式”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对小额信贷建立全新的体制,全新的机制,全新的队伍,成功探索了一条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之路。

  为加强小额信贷的管理,海南省农信社率先在全国建立了省、市(县)、乡(镇)三级小额信贷管理和服务体系。为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服务团队,海南省农信社率先在全国公开招聘了500名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担任专业专职专管专责的小额信贷技术员。为切实防范小额信贷的道德风险,提高农信社的企业形象,海南省农信社根据小额信贷的特点,创立了等一整套小额信贷的企业文化。为控制小额信贷的操作风险,海南省农信社对小额信贷实行包放、包收、包管、包赔、包效益“五包”责任制,使小额信贷的风险基本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目前,海南省农信社小额信贷的到期收回率达98%以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以内,有效破解了小额信贷风险控制难问题。

  第四,要充分发挥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和其他社区组织的作用。强大的基层政府和农村自治组织,是中国农村最重要的组织资源之一。农信社在发展小额信贷业务中,可以互动式的管理方法,形成农信社主导、政府推动、农民参与、多方互动的发展格局。一是小额信贷服务与基层政府及各类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互动,开展金融产品和担保方式的创新。二是小额信贷发展与农村社区文明建设互动,通过创评文明信用农户(乡、村、社区)等活动,既为文明建设提供有效物质手段,又为农村金融发展营造良好信用环境。三是小额信贷政策与政府扶持“三农”政策互动,以信贷手段放大政策效应。

  第五,要坚持市场化取向。孟加拉 “格莱珉模式”早期得益于政府和国际组织的资金支持,后期则完全市场化运作,取得了成功。而海南农信社推广的小额信贷“琼中模式”在政府的支持下,完全按市场化运作,取得了社农双赢的成效。实践证明,农村金融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走市场化、商业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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