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2010年12月30日透露,从2011年开始,将在中西部地区全部县域和东部地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试点实施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在当地发放贷款的具体考核办法。
为促进县域信贷资金投入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201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印发了《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银发〔2010〕262号),正式建立考核机制,明确了考核程序、考核条件和激励政策,并确定按照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力度的大小进行系统评价和分类扶持。
张健华表示,从2011年开始,在中西部地区全部县域和东部地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试点实施。这不仅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农村资金投入,也为现有优惠政策的实施提供了客观标准。
(何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