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12月1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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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花炮非法行为重在“严”

张 蕾

  12月7日下午一点左右,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和蒲城县交界处一鞭炮厂发生爆炸事故,目前已致1死1伤。

  12月9日,广西钦州市灵山县那隆镇一家名为海东炮筒厂的工厂,因私自生产鞭炮发生爆炸,造成2死3伤。据了解,该厂具有生产炮筒的合法手续,但是并无生产成品鞭炮的资质,加工成品鞭炮已属违规。

  12月11日下午,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一处民宅发生爆炸,两人被当场炸死。警方初步认定:爆炸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所致。

  12月11日16时50分左右,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商店镇驻地桑温路沿街发生鞭炮爆炸,并导致房屋倒塌,截至目前,事故已导致8人死亡,6人受伤。经初步调查,这是一起非法储藏鞭炮的引发的悲剧,系一淋浴个体经营业户非法储藏鞭炮所致。

  以上案例充分暴露出当前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一些单位和个人在烟花爆竹生产中忽视安全、违规操作的问题十分突出。随着新春佳节日益临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销售等陆续进入旺季,也意味着进入“事故高发期”。事实上,我们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所出台的政策并不少,检查、执法的力度也不小,为什么还是有相关事故接二连三发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症结就在于“严厉打击”是如何“打击”的。如果只是浮于表面的检查,只是对不法生产经营者以罚款,那么相对于其所获得的高额经济利益,那“铤而走险”就是值得的。

  烟花爆竹本是中国人庆祝佳节的方式,一丁点的疏忽大意就可能给本应喜庆的节日蒙上阴霾的色彩。因此,相关管理部门一定要严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准入关,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之,要真正“严厉”打击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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