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中国首善陈光标给南京秦淮风光带上的环卫工发红包,然而夫子庙景区的一位环卫工却称他的红包被上级收走了,还收走了同时发的羽绒服。对此,该景区市容管理科回应,当时接受捐助是部分代表,这些善款善物将被用于该景区100名环卫工平均分配。(12月8日《扬子晚报》)
据称,陈光标当初是要为环卫工做定向捐赠,而夫子庙景区则说,因为没有特殊要求,所以现在才这样做。所谓定向捐赠,应该是指有特定对象的。当然全国首善陈光标那么忙,估计也没时间定什么细化标准,况且这几万块钱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所以对有关部门“越俎代庖”他可能没什么大的意见。但如果将这样的事情引申一下,你就会发现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不起来,尤其是公民个体参与慈善热情不高的现实,是由千千万万个类似这样的细节集成的。
大家知道,当前的公益慈善事业是由政府主导的,也就是说分配权掌握在政府手里,虽然有集中性、效率性的优点,但由于权力过度集中,机制缺乏透明度,弊端也显而易见。首先是信息不够透明公开。心理学的角度看,不尊重捐款者的意愿,这是影响慈善热情的最根本因素。而《2010年度中国慈善透明报告》称,中国近9成公众表示对慈善信息公开不满意。在如此不满意的情况下有时候还不得不“被捐”,参与热情就更低了;其次由于权力缺乏制约,造成这些领域“潜规则”频发,腐败贪污现象也时有发生,从而降低了政府在慈善领域的公信力。
在我看来,无论是何种形式的改革,终极目标都应该是改变代理人自己掌握分配的模式,把分配权归还给慈善人,只有这样捐助者的意愿才会得到充分尊重。公开透明是慈善人掌握分配权的最重要表现,而从减轻监督难度的角度看,打破传统的家长制,把主导权逐渐下放给民间组织,无疑是比在原有模式上修补更省时省力的可操作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