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12月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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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州社
以示范典型推进基层“三社”规范发展


  本报讯 为积极做好区社和州人民政府开展的“示范地州社创建”活动,11月,新疆昌吉州供销合作社对今年全系统确定的50家示范“三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进行了检查验收,并进行了挂牌和奖励。

  为提高供销合作社系统“三社”的运行质量和带动效果,今年州社在全州选择了1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基层供销合作社和20个村级综合服务社进行重点培育,从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内部运行,经营能力、产品质量、申报品牌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帮扶,取得了一定成效。这些示范社的共同特点:一是规模较大,带动能力强,社会知名度高;二是运行比较规范;三是实行规模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提高;四是坚持开展对社员的教育和培训,推广先进科技;五是积极开展经济、文化、娱乐等方面的便民服务,帮助解决当地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各项困难,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

  为促进“三社”加快发展,州社制定了今后的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坚持量质并举、以质为先的要求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供销合作社的领办、参办能力;二是资本结合,提高办社紧密度;三是推动专业社之间的联合与合作,进一步做大做强;四是发挥流通优势,帮助三社对接“新网工程”和项目扶持;五是突出创新经营服务机制,着力夯实基层供销合作社;六是围绕目标,树立典型,以点促面,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工作。

(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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