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11月2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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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火灾遇难人数升到58人
各地动手整治建筑火灾隐患


  本报讯  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各地公安消防部门重点排查整治高层建筑、在建工地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违规操作引发火灾

  11月15日14时15分,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一幢28层的高层居民住宅楼发生火灾事故,目前火灾事故遇难人数上升到58人。

  11月17日,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在上海召开。会议指出,经初步调查分析,该公寓在装修作业中,施工脚手架搭建时,两名电焊工违规实施电焊作业引燃施工防护尼龙网和其它可燃物,在极短时间内形成大面积立体式大火,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一起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暴露的违法违规问题主要有:一是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作业,严重违反操作规程,且引发大火后逃离事故现场。二是装修工程违法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三是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行为。四是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五是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对停产后复工的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

  调查组会议要求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的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冬春季节火灾易发,会议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尤其要强化对建筑施工企业消防安全检查,依法依规强化安全监管,严防火灾事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

  各地积极整治火灾隐患

  上海火灾发生后,各地立刻掀起了排查火灾隐患的各项行动。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17日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刻吸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立即在全市范围开展防火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全力抓好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对建筑工地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监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准开工。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北京市所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及其他旧有房屋改造工程,一律停工整改,及时排查治理火灾隐患,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重点检查旧有房屋改造工程,要求严格限制明火作业,必须进行明火作业时,要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凡北京市超10层或24米高以上的建筑,必须安装消防竖管,使水泵能够将压力升到高层,每层都要设置一格消防栓,一旦发生火灾,可随时启用。

  甘肃省召开省长办公会专题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强调要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的防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相关消防装备,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为吸取上海等地火灾事故教训,安徽省消防部门在“皖江围歼”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系列行动的基础上,联合建设、安监等部门,对该省在建工程,尤其是高层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排查;发现隐患严重的,责令其立即停工整改。截至18日,安徽在“皖江围歼”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系列行动中,共检查单位1.2万家,发现隐患2.5万条。

(李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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