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11月2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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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两煤矿带班下井记录作假被罚

  本报讯  贵州省贵阳、遵义各有一家煤矿因为矿领导带班弄虚作假问题而遭到查处,两家煤矿及矿主要负责人共被罚32万元。

  10月19日,由贵阳市安监局组织的煤矿安全检查组对清镇市大沙坡煤矿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存在该矿矿长带班记录不真实、交接班记录不规范等情况,经确认,发现该矿矿长及有关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存在代签的情形。事后对该矿及矿主要负责人处以16万元的罚款。

  11月12日,遵义市安监局派出暗访组,对道真县洛龙煤矿进行突袭检查。结果发现,该煤矿存在矿级领导带班制度不落实,下井带班记录弄虚作假等严重违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安监部门对该煤矿及其负责人共处以16万元罚款。

  (安  讯)


 

  北京拟规定经营场所须配备救援人员 

  本报讯  日前召开的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对《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一审。草案拟规定,今后,像网吧、饭店、歌舞厅等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应配备应急救援人员。从业人员有权要求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生产经营单位未依法参加保险,从业人员受到事故损害的,应按工伤社会保险的标准支付有关费用。

  修订草案细化了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要求,规定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馆)、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区(点)、网吧等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等。

  修订草案明确了从业人员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知情权,并规定了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汤  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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