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驻云南记者 饶永 通讯员 周成甲) 近年来,云南省保山市供销合作社系统针对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低、农民增收难的实际,通过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截至今年10月,全市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协会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1573个,1月—10月帮助农民实现收入8.1亿元。
2004年7月,保山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在市供销合作社挂牌成立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将与农业、农村和农民有关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都纳入到供销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和管理范畴。同时,市、县政府还成立了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为全市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了保障。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挂牌成立后,保山市社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保山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力争通过5至6年的努力在全市基本形成以农民为主体、以供销合作社为骨干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为实现这一目标,全市采取四项主要措施抓落实:一是明确各级责任,层层抓落实;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督查力度;三是严格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四是完善政策,积极扶持。
实践证明,市委、市政府把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的职能赋予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人才、资产等优势,既符合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又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基本实现了供销合作事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