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南通市安监局研究制订了《说理式行政执法操作规范》,并在全市安监系统推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说理式行政执法模式。
《规范》共分七章三十八条,主要针对安监系统组织实施或牵头组织实施的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以及行政处罚等说理式行政执法的操作程序进行了全面规范。要求执法人员要加强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融“说理”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主要包含:事先说理、事中说理、事后说理和跟踪回访四个环节,要求行政执法做到法律引据完整、逻辑推理严密、事实描述详尽、证据分析严谨、实施人文关怀。
(信息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