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我国的各种“短命”建筑屡受公众质疑。根据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100年。可不久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我国每年新建面积达20亿平方米,建筑的平均寿命却只能维持25—30年。如何让短命建筑从我国消失,减少人力和财力的浪费,是我国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首先是让城市的每一起重大规划都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先过百姓意见关,让百姓决策是否“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其次是官员政绩考核要加入绿色GDP指标;再次一旦新建的重大工程被认为是形象工程,或者是没有达到相关法规所规定的相关建筑的最低“寿命”,就必须让决策者为此付出沉重代价,哪怕是这些决策者已经高升或退休,依然要追责。
——张东阳
要从实质上遏止中国建筑的“英年早逝”,还要切实强化城市规划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的执法力度。与此同时,要建立建筑拆除的法定程序,明确拆除条件,切实做到建筑拆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刘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