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贷款利率的高与低
在商言利,天经地义。经营者总是追求效益最大化。所以,从理论上和主观上说,贷款利率当然是越高越好,越高农信社赚钱越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不能总想一口吃个胖子、总是一浮到顶,不然,就可能弄巧成拙,事与愿违。
首先,贷款利率的高低不仅要看农信社能不能赚钱、能赚多少钱,还要看市场行情和竞争需要。在信贷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如果不顾左右,只是一味地追求高贷款利率,结果很可能使一些好客户望而却步、转而他投。这样,农信社不仅赚不了大钱,就连小钱也赚不到了。其次,在风险可控、效益可得的前提下,贷款利率的高低还要考虑客户的承受能力。如果只想多赚钱而使贷款利率超过客户的承受能力,那很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客户弃贷,农信社便无钱可赚;二是贷户不能按时还本付息,农信社不仅赚不到钱,还要背上不良资产,这岂不是鸡飞蛋打?
如此看来,贷款利率的高低不能只凭农信社的一厢情愿,必须以市场行情和客户的承受能力为参照,以保持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经营发展为重要考量。追求效益最大化,不能只看自己不看别人,只看眼前不看长远。
6抵押和保证的优与劣
抵押和保证是农信社放贷中最常用的担保方式。一般认为,抵押担保优于保证担保,因为有抵押物看得见摸得着,觉得风险相对小一些,农信社放贷时心里更踏实一些。也正因为如此,有些地方就特别强调提高抵押贷款占比。从总体来说,这有利于降低信贷风险,但也不是绝对的。
从河北省廊坊市农信社的情况看,多数联社抵押贷款的不良率低于保证贷款的不良率,但也有的联社情况相反。为什么呢?考察起来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抵押物硬不硬;二是社会信用环境好不好,履行保证义务的意识强不强。如果抵押物过硬,则抵押担保优于保证担保;如果抵押物不硬而社会信用环境好,保证人履行法律责任的意识强,则保证担保未必就差,特别在抵押物评估价值往往高于其实际价值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同时,能否找到保证人,还是借款人公信力的一块试金石。一个连保证人都找不到的人,为其放贷是需要小心的。
所以,抵押与保证孰优孰劣并不是绝对的,在担保方式的选择和推广上也就不应绝对化,应当因地制宜,因人而异。
7还贷时间的固定与灵活
所谓固定,就是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日期还款,不能错后,也不能提前;所谓灵活,就是允许借款人提前还款,甚至可以提前分批还款。
表面看,前一种还款方式可使农信社充分地获得利息收入,又比较简便;后一种还款方式会使农信社少收部分利息,也比较麻烦。因此,有人反对用后一种方式。这是值得商榷的。
对农信社来说,后一种方式虽有短处,但也有两个好处:一来给客户提供了方便,节省了融资成本,有利于巩固客户与农信社的合作关系;二来减轻了客户一次还款的压力,减少了农信社形成不良资产的风险。所以,综合看,长远看,后一种方式并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8贷户困难时的救与不救
有的时候,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老贷户经营中出现资金紧张的问题,影响原有贷款的还本付息。在这种情况下,农信社能不能施以援手,再给新贷款?一般说,原有贷款都不能偿还,哪能再给新贷款?但也有例外。
救与不救,给不给新贷款,不能光看表面现象,还要看现象背后的原因,看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资金紧张,看给了新贷款后能不能把他救活。如果是因为难以规避的阶段性、临时性的客观原因导致的资金紧张,施以援手能够救活,新老贷款不会损失,那为什么不去救他呢?这有四个好处:一是可以避免客户破产给社会造成损失;二是可以激活原有贷款,避免形成不良;三是有利于培养农信社的忠诚客户;四是可以增加利息收入。
所以,救与不救,救好还是不救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绝对化、简单化。
9清收不良贷款的急与缓
一般情况下,贷款一旦形成不良或存在形成不良的风险,农信社就要立即反应,尽快收回,但有的时候也不宜过急或过激。
假如贷户不是因为不可挽救的因素导致贷款形成不良,只是出现了阶段性或临时性的困难,宽以时日是能够摆脱困难、还本付息的,那就不一定非用急招,而宜使用缓招。这样,表面上农信社一时背上了不良资产的包袱,但从长远看,从大局看,这样的“缓”比“急”好。“急”很可能将贷户置于死地,农信社也未必不受损失;“缓”则可以使贷户起死回生,农信社也可以避免资金损失,同时还有利于培养忠诚客户。
10抵债资产处置的早与晚
以物抵债是农信社清收不良资产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一般来说,抵债资产应尽早处置,这有两个好处:一则有利于保值;二则变现后的资金可以用来经营赚钱。但也有例外。
有些抵债资产,如土地房产,具有保值期长、升值空间较大的特点。如果其升值空间大于营运资金的赢利空间,那处置上就不宜操之过急,应待适当时候再出手卖个好价钱。
所以,对抵债资产是早处置还是晚处置,不能一概而论,应以效益最大化为主要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