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受多种因素制约,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居高不下,信贷资产质量的低劣,始终困扰和制约着农村信用社的快速健康发展。近年来,各级农信联社虽然采取了一系列的清收不良贷款措施,也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但一些“顽疾”仍然得不到解决,且新的不良贷款又不断产生。笔者通过调查分析,认为当前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历史遗留问题。企业改制“悬空”、“逃废”信用社债权,形成永久性损失类不良贷款。在以前企业改制过程中,一些地方官员或经济主管部门,为使企业尽快摆脱困境,甚至鼓励、纵容企业“假破产,真逃债”,导致信用社债权“悬空”;在农行管理农信社时期,为降低贷款风险,指定信用社发放“拼盘”贷款,这些企业现大都已关停或破产,使信用社贷款形成永久性损失类贷款;乡镇、村等集体组织贷款形成永久性不良贷款。如一些乡镇和村委会因兴修水利、修建学校、农电改造等原因,迫使信用社发放指定性贷款、救济性贷款等,这部分贷款基本上成了“死钱”。
第二,贷款管理机制不健全。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得不到落实:各地农信社在发放贷款时,虽然对每笔贷款都签订了包收责任书,明确了管理及包收责任人,但由于不良贷款占比高,涉及责任人员多,责任追究难度大。内控管理机制不完善:多年来,各级内审部门虽然加大了信贷领域的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但由于存在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极易形成不良贷款。执行不到位,风险防范机制不力:少数信贷人员违背贷款操作程序,导致贷款项目评估质量低,如贷前调查信息不真实,贷款资料不完善,抵押担保金额不足或抵押物变现能力差等问题。
第三,农村信用环境不宽松,信贷人员的素质较差。目前,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在部分地方形成了不良信用环境,从而给信用社贷款形成风险。农信社普遍存在人员素质不高的现象,难以进行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违规贷款时有发生。表现为执行信贷制度随意性大,以主观经验代替制度,从而错过清收不良贷款的有利时机。
第四,农户小额贷款风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大多用于农村产业,易受自然灾害、市场价格等因素影响,还款缺乏保障;农户贷款授信额度一般较小,一些资金需求大的农户为了解决资金困难,往往会发动亲戚朋友替自己贷款,从而间接地形成了 “垒大户”现象,无形中增加了信贷人员工作难度,贷款后续管理难跟上,潜在风险较大;存在信用风险,一些农信社实行评级授信、凭证放贷的工作不够科学完善,易形成贷款风险。加之农民外出务工较多,如借款后外出打工长时间不回家,从而产生不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