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贷资产的形成是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意识增强的反映,之所以产生抵贷资产,是农村信用社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又无资金的情况下为防止资金损失而不得不采取的措施。
同时,也有形成的客观因素,主要是贷款企业或个人所上的项目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加之管理机制等方面的问题,造成停产或半停产,只好用厂房、设备等抵偿贷款本息。其次也有些企业借改制之机,用“先存产后重组”的办法,用物资、设备抵偿贷款本息,而后轻装上阵,“脱胎换骨”另立门户。
存在的问题
保管难。信用社的抵贷资产中,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大部分动产没有相应的保管措施和保管场地,长期露天集中存放,损害严重,削弱了抵贷资产的价值。
变现难。在农村信用社的抵贷资产中,大多是信用社无奈之下接收的资产,其使用价值较低,范围狭窄,难以通过市场得以变现,即使有的抵贷资产找到买主,也往往因其价格分歧较大,不足以抵偿贷款本息而使信用社不敢出售。
经营难。信用社的抵贷资产存放,不运用不仅不会出效益,而且还会因日晒、雨淋等外界条件而锈蚀、损坏。另外,若对外租赁,小的机器设备出租易,一些企业、厂房等租赁较难。
开展正常业务工作难。抵贷资产的大量存在,不仅占用了信用社的信贷资金,使信用社资产丧失了流动性、盈利性的性质,而且还因保管抵贷资产占用人力、物力,防碍信用社正常业务的开展。
对策和建议
加强抵押、质押贷款管理,是控制抵押、质押物转化为抵贷资产的前提。农村信用社在办理抵押、质押贷款过程中,要从提高信贷队伍素质人手,严格按照法律和操作程序办理。
当借款人确因破产等因素无力用货币资金偿还贷款时,信用社要积极采取措施,通过法律等部门进行清收。一是对质押贷款的借款人恶意逃债的,要及时将质押物转化为抵贷资产;二是对于破产、倒闭企业,信用社要积极参与其破产清算程序,保全债权,同时对收回的资产要合理评估其价值,完善手续,确保抵贷资产能够偿还贷款本息。
加强抵贷资产的经营工作。对于那些一时难以变现的抵贷资产,农村信用社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经营工作,如出租、承包等,最大限度地发挥抵贷资产的功效,增加经济效益。
不仅如此,为了管理好抵贷资产,农信社还需要做好一系列问题,比如做好抵贷资产的回收工作、建立抵贷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抵贷资产的变现工作、严格控制抵贷资产转化为固定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