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8月1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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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农信社和城商行财务管理有待提高


  本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09年财政部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部分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商业银行及保险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被查的农信社和城商行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信贷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等,财务管理逐步规范,但内控制度执行不力比较普遍,会计核算不实的问题仍较突出,其管理水平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是收支核算不实、人为调节利润等问题较为严重,尤其是农村信用合作社普遍未按规定计提呆账准备和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会计信息失真。

  二是财务管理薄弱,被查农村信用合作社普遍未按规定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个别金融机构私设“小金库”。

  三是部分城市商业银行虚假处置或剥离不良资产,资产不实。

  四是薪酬管理和核算违反规定,部分被查金融企业2008年度高管薪酬同比大幅上涨,高管限薪规定执行不到位,被查金融企业普遍存在以各种费用报销的名义发放职工补贴等。

  五是信贷管理薄弱,各行不同程度地存在违规放贷、贷后监管不力、违规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承兑汇票和办理贴现等问题。

  此外,被查的保险公司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但以没有真实经济业务背景的票据报销费用问题较为突出。                    

      (谷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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