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7月2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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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提出“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坚持五个原则
没有实地考察的项目一律不能上报


  本报讯  日前,黑龙江省供销社在哈尔滨市举办国家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培训班。相关市县供销社主任、省直企业及项目单位经理与省供销社相关处(室)10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

  培训班上提出,对于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新网工程”项目申报建设工作,一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申报“新网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省供销社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进行,不得个人违规运作,没有实地考察的项目一律不能上报。相关处室要联合办公,集体讨论,严格控制弄虚作假行为,确保项目申报工作公开、公正、透明。二要坚持责任追究原则。考察组成员要对所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果哪个项目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考察组人员的责任。三要坚持规范运行原则。财务处要借鉴外省经验,结合本省实际,起草一个更加完善的“新网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依法行权,依章运作,杜绝随意性,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四要坚持点面结合原则。国家级“新网工程”项目申报要突出重点,谁的项目好、带动力强,就报谁的项目。省级“新网工程”项目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可以适当照顾面。五要坚持主体地位原则。所申报项目必须保持供销社的主体地位,不能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培训班还指出,做好“新网工程”项目申报建设工作,要提高四个认识:首先,“新网工程” 是一项政府支持的重点工作,是伴随新农村建设全过程的长期战略性任务;第二,“新网工程”是供销社全部工作的宗旨性体现,是为农服务的重要载体;第三,“新网工程”是带动供销社改革发展,牵动供销社重塑形象的全局性工作;第四,“新网工程”是再造供销社流通网络、恢复供销社经营功能、再创供销社辉煌的历史性机遇。

(黑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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