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重庆市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获得的数据显示,去年1月至今年5月,该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安全监察监管领域渎职犯罪案件34件38人,其中玩忽职守案32人,滥用职权案6人;重特大案件23件,占67.65%;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人。
相关负责人介绍,导致安全监察监管领域渎职犯罪的主要原因有5点:安全监察监管责任意识不强;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和人情的干扰;有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强;有的岗位职责规定不明确;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存在薄弱环节。
为此,重庆市检察院提出要加强廉政勤政教育,提高安全监察监管干部的风险意识;严格管理安全监察监管队伍,提高履职能力;健全执法规范,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到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是否遵章守纪、依法行政等情况进行监督;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重点抓好在岗从业人员的常态化安全教育培训。
(安 集)